2013届毕业生离校温馨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9浏览次数:7

各位毕业班同学:

凤凰花开,骊歌吹响,毕业在即。你们即将告别美好的大学生活,奔赴新的工作和学习岗位。在此,我们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为确保今年毕业生能文明、有序、平安离校,谨提醒大家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请你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茶话会或毕业聚餐要求。

1)建议在63日或4日以班或系为单位举行毕业茶话会或毕业聚餐;

2)毕业聚餐要求不铺张浪费,不允许喝烈酒;

3)凡外出进行活动的同学不能单独行动,以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

4)晚上十二点半前要回到学校,否则从严处理。

2、书籍费结算退还时间。

毕业前,各班学习委员到学校财务室办理书籍费退还手续。结算时以班为单位退还书籍费结余部分;同时每位同学扣除十元作为宿舍财产押金,待宿舍财产清还完毕后退还。

3、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1)国家助学金还未到位,到位后发放到受助同学上学期提供的账户(如个人账户有变动的,请报负责助学金工作的辅导员,否则无法领取);

2)未还清助学贷款的同学,离校前需到本系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辅导员处签订还款确认书;

3)未还清助学贷款的同学,毕业前请加QQ1223624301,毕业后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将变动的电话告知本系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辅导员。

4、校产的清还。

164日前清还所欠图书和所借的学校教学器材;

265日中午清还宿舍财产。

要求各舍要爱护学校财产,搞好宿舍卫生,舍长或本舍代表在宿舍等候有关人员到宿舍检查清还财产,清还后结算退还押金。

5、毕业后留校暂住申请。

1)原则上毕业典礼后一天,毕业生要离校,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要提出留校暂住申请,由宿管办统一安排住宿;

2)暂住申请审批程序:到宿管办领取暂住申请表→学生科审批→学生服务中心审批→报宿管中心安排住宿;

3)暂住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取消暂住资格;

4)留校暂住最后期限:月  日。 

6、“四证”的领取时间。

毕业证、报到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领取时间:6月底

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待办证机关通知

7、毕业生档案的寄送及查询。

1)毕业生档案将于7月中旬寄送到本人报到证所指定的人事部门(即报名证中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具体去向可于7月中旬后登录学生科网站查询);

2)各位毕业生务必于1030日前到相关部门跟踪查实你的档案是否到位,尚未到位的可致电学生科咨询,及时跟踪。(超过规定期限邮政部门不再保存邮递记录,无从查询);

3)个别毕业生需要自带档案的,请凭录用单位证明及身份证于7月初到学生科办理自带档案手续。

8、预备党员回校宣誓时间

凡未宣誓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回校宣誓时间:628日。

9、安全防范注意事项。

1)毕业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旅途中还要注意交通安全,并妥善保管好钱物和重要证件,确保顺利到达新单位报到;

 2)需包车回家的毕业生一定要搭乘有客运车辆营运证的客车。

附咨询电话:

党政办:6618766     学生科:6618662    教务科:6618552    

总务科:6618558     招就科:6618889    继教科:6611088

学生服务中心:6618003

祝各位毕业生在新的旅途上一帆风顺,前程似锦,万事如意!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