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放寒假时间:2016年1月24日—3月4日。
2、文明安全离校:离校前搞好教室和宿舍的卫生,切断电源和水源;关锁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不要留在宿舍(例如电脑、相机等)。
3、办理离校登记手续:离校前,学生本人亲自到班主任处填写离校登记表(不能由他人代填)。
4、遵纪守法:
寒假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黄、赌、毒、宗教迷信和非法传销等活动。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不轻信各种(手机或电话)“中奖”信息和各种不合法的招工信息;
(2)外出打假期工、找实习单位时警惕非法传销陷阱;
(3)外出旅游或假期结束返校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4)注意饮食卫生,注意季节流行疾病的防治;
(5)不私自到江河、水库、山塘等地方游泳;
(6)文明上网,不在网上发表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
(7)在家教、外出打假期工、找实习单位时警惕不法性侵犯;
(8)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首先确保人身安全,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
7、劳逸结合:假期间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注意抽空学习,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任务。
8、按时回校上课:2016年3月5日为下学期学生回校报到注册时间。请学生们要按时回校报到注册上课,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回校上课的,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否则作旷课论处。
9、按时交学杂费:未缴交或未交清学杂费的学生,在假期间筹款下学期交清学杂费。
10、回家乘车问题:
学校不统一组织包车,也严禁学生个人非法组织包车,违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不组织学生外出打寒假工。也不允许学生个人或与外面中介联合组织学生外出打寒假工。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