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定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举行315级、513级、314级、512级学生基本功(粉笔字、钢笔字)全校性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315级、513级、314级、512级学生。 二、竞赛类别 1、粉笔字:315级、513级学生。 2、钢笔字:314级、512级学生。 三、竞赛方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以系为单位,自行组织相关学生进行。 决赛:由教务科组织各系推荐的优秀选手进行。 四、竞赛时间 1、初赛:(各系自定)。 2、决赛: 高州校区 粉笔字:2016年6月20日(16周星期一)下午4:20 钢笔字:2016年6月21日(16周星期二)下午4:20 茂名校区 粉笔字:2016年6月22日(16周星期三)下午4:20 钢笔字:2016年6月23日(16周星期四)下午4:20 五、竞赛地点 1、初赛:(各系自定)。 2、决赛: 高州校区:教学楼103室、105室、108室、110室 茂名校区:教学楼辅B栋225室 六、决赛办法 1、参赛名额:各系按该级学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校决赛,各系具体人数见附件一; 2、参加钢笔字决赛的学生自带钢笔,参加粉笔字决赛的学生自带小黑板、粉笔和粉笔擦; 3、决赛书写内容由教务科统一提供; 4、决赛时长为20分钟; 5、决赛书写字体为简体正楷规范字; 6、参赛学生作品按100分制评卷。 七、决赛要求 1、各系认真对待,按时组织学生初赛,严格筛选,并于6月15日前将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二)发到教务科邮箱:jwk552@163.com ; 2、各系统一组织参赛学生提前到达指定决赛现场,迟到(16:20点名)或缺席者按弃权处理; 3、参赛学生须持学生证进场,否则不准予参赛。 八、奖励办法 1、系组织奖:以系为单位,按各系各类参赛学生应到人数计算平均分排列奖次,其中高州校区一、二、三等奖各2个,茂名校区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计算公式为:系平均分=实到参赛学生个人总得分÷应到参赛学生人数) 2、学生个人奖:各类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应赛学生人数20%、二等奖占应赛学生人数30%、三等奖占应赛学生人数50%。
教务科 2016年5月8日
附件一:各系参加钢笔字、粉笔字决赛人数分配表
附件二: XX系粉笔字决赛学生名单(Excel格式,请下载电子文档)XX系粉笔字决赛学生名单.rar
XX系钢笔字决赛学生名单(Excel格式,请下载电子文档)XX系钢笔字决赛学生名单.rar
注:各系用所附的Excel表按钢笔字、粉笔字分类填写推荐的参赛学生的学号和姓名,等次由工作人员统计后填写。
附件三、决赛评委名单: (教务科选定) 附件四、决赛评分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 学生基本功(钢笔字、粉笔字)竞赛评分说明
一、评分办法 1、由评委先将学生作品按比例分为一、二、三共三个等次,然后按百分制给各等次参赛学生作品评分,一等奖为95分,二等奖85分,三等奖为75分; 2、评分时,凡是正文书写出现错别字(含繁体字)的,一律不能评为一等奖,并按每错一字扣5分处理(繁体字每字扣3分); 二、评分标准 1、基本笔画(20%) 按楷书运笔方法书写基本笔画,长短得当,角度准确,轻重过渡自然,快慢变化有节奏,各种笔画写得形神兼备。 2、间架结构(30%) 书写各种结构类型的汉字时,能按楷书结构规律,字体风格统一,大小均匀,重心平稳,主笔突出,收放自如,松紧得当,避让合理。 3、篇章布局(30%) 整篇作品书写能清晰完整体现题目、正文、款文三部分,题目字号稍大,正文中等,款文偏小,字距小行间大,题目偏上,正文居中,款文偏右下,横成行,竖成列,每行首尾字垂直对齐。 4、整体协调(20%) 书写格式正确规范,用笔流畅舒展,四周留空,整版平衡匀称,笔画与笔画之间上下呼应,字与字之间左右牵连,行与行之间气贯,前后左右文之间高低错落,左右穿插,上下映带,相互联系。 | ||||||||||||||||||||||||||||||||||||||||||||||||||||||||||||||||||||||||||||||||||||||||||||||||||||||||||||
拟稿时间:2016-5-9 8:4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