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财经学院召开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发布者:柏超越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52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帮助学生系统地掌握更多有关国家安全的知识,进而增强学生维护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财经学院在第六个国家安全日到来之际,举办了一次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为主题的班会,本次班会由辅导员以及各班班主任主持,全院学生参加。

    在开主题班会之前,学院学工负责人杨洁老师先召集辅导员以及各班班主任开工作例会,强调本次主题班会的重要意义,要求必须认真带领学生学习透彻国家安全观的相关知识,已达到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

    在班会上,主讲老师们带领学生们深入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国家安全包含哪些具体方面;认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国家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条例;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等。学生们都增长了知识,获益匪浅。

    国家安全的主要内容:

    一、 什么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二、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包含哪些具体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四、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大力防范制止,更会依法惩治,严惩不贷!

    五、 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人人有责。

    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国家安全部门的职责,更是每一位中国公民的义务与责任。并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守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当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并做好保密工作;

    2.当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当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4.当发现不法分子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窃取贩卖国家情报,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5.坚决不做违反国家安全法的行为,坚决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做斗争。

    通过主题班会,学生们不仅增长了国家安全观的相关知识,明白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纷纷表示要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坚决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做斗争,争当国家安全的守护人。